看过很多古代言情,但在这里还是要提一下《嫁给糙汉混混后,他宠我上天》,这是“以溪”写的,人物陆远川姜早早身上充满魅力,叫人喜欢,小说精彩内容概括:作为村里学校成绩最好,长得还数一数二的人,面对前来求婚的人,我毫不犹豫选择了村里有名的混混。为什么?因为他对我很好!嫁过去后,他甚至把我宠上了天。家务我不做,钱还是他赚!还让我当上了每月收租的收租婆!...
热门小说《嫁给糙汉混混后,他宠我上天》是作者“以溪”倾心创作,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陆远川姜早早,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姜早早见他就要掏钱,扯着他的袖子,“香皂家里头还有呢,你怎么还买呀”“买着放在家里,以后用完也能用”陆远川给了钱,然后又去买了两罐麦乳精和大白兔奶糖和猪油糖东西买好后,两人就骑着自行车回家回门这天,陆远川提着东西带着姜早早回了姜家一进家门,两个小男孩就围了过来,开心的喊着小姑姑小姑父陆远川把昨个买好的大白兔奶糖拿出来给他两个分了些,两个孩子就跑去玩了姜早早开心的挽着,她妈的胳膊,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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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这是我给你买的衣服,等会儿你试试看合不合身,你到时候穿在里面,外面加个外套肯定会很好看。”
他看到不少跟岳母差不多年纪的阿姨都是这样穿的。
姜母接过他递给她的针织衣,看了眼,“这得多少钱啊?”
“不贵,我看着好看就买了,还给我娘和早早都买了—件,你等会儿回去试试看,要是不合身我就拿去换。”
“能穿能穿,这衣服还挺有弹性的,不过下次就不要破费了,还是给早早买吧。”
不用问,光看着衣服的款式和料子,就知道这衣服不便宜。
“没事,你也是我妈,儿子孝敬长辈那不是应该的吗。”
想着快些见媳妇儿,陆远川又道:“那妈,我先去屋里看看早早,你也回屋里试试看。”
“诶,你快去吧,你娘去接电话,说是家里打过来的,还得好—会儿才回来呢。”
“好,知道了。”
陆远川提着袋子进了他和早早的屋。
“媳妇儿,我回来啦,看我给你买啥了。”
他喜滋滋的提着袋子来到她身旁。
姜早早停下手里的动作,抬头,好奇的看着他手里的东西。
“你买什么了?”
“衣服,我摆摊的时候听说大前门那边有—家摆摊卖衣服的,特别多人去买,我摆摊完就绕去看了,给你和娘还有岳母他们都买了—件。”
他把袋子里的红色毛衣拿出来递给她,“你快看看好不好看。”
姜早早接过红色毛衣,还在自己身上比了比,“好看是好看,但是我现在也穿不着啊。”
肚子那么大,这毛衣虽然有点宽松,但是现在穿上去肯定会勒肚子。
“那我们就等你把孩子生下来之后再穿,媳妇儿长得好看,到时候穿上这件衣服肯定会特别好看。”陆远川抱着媳妇儿好—顿夸。
“你怎么想到去那里买衣服了。”
“其实我有个想法,不过还不确定。”
他在看到卖衣服的摊子生意不错时,就有了这个想法了。
“什么想法?”她好奇的看着她。
陆远川兴致勃勃道:“今天我不是买衣服了吗,我看到买衣服的人不少,而且现在摆摊买衣服的人并不多,所以我就想着,我们自己要不要也拿些货回来买。”
他觉得卖衣服肯定能够挣钱,说不准比摆摊卖吃食还要赚。
姜早早扬了扬眉,也坐直了身子,看着他道:“那你不摆摊买吃的了?”
“当然卖呀,只要是赚钱的买卖我都想做,我要多挣钱给你和孩子们。”
“而且,我想干这个,那也得等你把孩子生下来之后,最起码得等明年才行。”
他都想好了,现在先摆摊努力挣钱,等孩子生下来,有时间他就去羊城看看,他从那卖衣服的老板口中得知,那里有不少批发卖衣服的店面。
那里货源多,款式也不少,比他们在供销社和百货商场的衣服好看多了,喜欢的人也不少。
“这买衣服真的这么赚啊?”姜早早也来了兴趣。
反正跟谁过不去也不能跟钱过不去啊。
“我觉得挺赚的,你是没看到那卖衣服的摊前有多少人,再者批发拿货,肯定比单独买要划算,具体的还得亲自去看过才知道。”
他抱着她的手更紧了几分,眼里带着光,继续和媳妇儿说着自己心里的想法,“我都想好了,等你把孩子生下来,我就用摆摊赚来的钱,去羊城看看,要是可以,我们先少量拿些货回来卖,要是生意不错,再大量拿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