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叫做《醉后不识当年欢》,是作者“佚名”写的小说,主角是沈衿许恪欢。本书精彩片段:最疯的那年,为了报复沈衿。我捅了他在外养的女人十八刀。整个港城都说沈衿知错悔改,对我荣宠更甚当年。直到婚后第三年,我收到他跟那个女人的亲密视频。「宝贝,这些刀痕都是你爱我的见证,我发誓这辈子绝不辜负你。」女人整理着手边行李,笑盈盈跟我示威。「许恪欢,这三年沈衿把你的爪牙一点点拔掉,宠成只会撒娇的小猫。」「就是为了迎我回去。」可她不知道,疯过一次的人,只会更疯。正好,没了沈衿这条缰绳,我不留余地。...
现代言情《醉后不识当年欢》是由作者“佚名”创作编写,书中主人公是沈衿许恪欢,其中内容简介:」父亲离世的那天。是沈衿不顾安危在一夜之间用雷霆手段血洗了想夺权的所有人。把我捧上了名副其实的道首位置。漫天落的血雨落在他身上,沈衿擦掉脸颊上的血点,一如地狱修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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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大抵是那天的那场雨落的太泥泞。
我犹豫了。
我父亲最后的嘱咐是:
「乖宝,过去疯也就算了。以后不行,你要把沈衿当作你手中最好用的一把刀。」
父亲离世的那天。
是沈衿不顾安危在一夜之间用雷霆手段血洗了想夺权的所有人。
把我捧上了名副其实的道首位置。
漫天落的血雨落在他身上,沈衿擦掉脸颊上的血点,一如地狱修罗。
他甚至没有动摇过,把那枚象征着道首的无事牌递给我。
「可可,你的东西就是你的,谁也拿不走。」
在港城,在人人闻风丧胆的地下世界,在许家的地盘。
真心是最不值钱的东西,也是最值钱的东西。
我卸了弹夹,踹了他一脚。
把他丢进雨里,不准任何人给他打伞。
任由大雨将他淋的浑身苍白。
「洗干净了再来找我。」
「沈衿,绝不会有下次了。」
后来的整三年里。
但凡沈衿在港城,永远在晚上十点前回家。
他送我以我的名字命名的夜航船,停泊在维港的灯火,只为我一人启动。
他把我最爱的歌手请到红磡,为我办了一场私人演唱会。
我们在太平山顶拥吻,也曾走街串巷只为一杯冻柠茶。
整个港城没人不怕沈衿,可那些人也都承认一件事。
沈衿爱极了我。
可我在看到那女人不改的笑意,就知道。
沈衿不是爱极了我,只是学会怎么更好的保护她。
滔天的恨意如铅块拉扯的整个心脏都疼痛。
正如我父亲所说,沈衿是把好用的刀。
可握住他的人,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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