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大咖“佚名”大大的完结小说《捡来的太子爷,不及忠犬保镖香》,是很多网友加入书单的一部现代言情,反转不断的剧情,以及主角邱秋宋之凌讨喜的人设是本文成功的关键,详情:我是个小瘸子。没爹没妈,吃百家饭长大。有一天晚上,我摆地摊回家,在小巷口捡到了一个满身是血的流浪汉。他很可怜,跟我一样没有家。我把他捡回出租屋,掏光积蓄治好他的病。我以为只要对他足够好,就能成为我的家人。有一天,一群保镖包围了我的出租屋。他们说,我捡回来的流浪汉是京圈太子爷。「邱秋,要不是我被同父异母的弟弟算计,又怎会沦落街头,被你当作流浪汉捡回家?」「想要什么报酬尽管开口,往后我们两清了。」我垂着头,不敢看太子爷的眼睛。「我……我可以要一个男人吗?」太子爷冷嘲热讽,把随从身材最魁梧的保镖扔给了我。「拿去,往后我们不拖不欠。」后来……太子爷夺回家族企业,传出与京圈千金联姻的喜讯,风光无限。我把保镖宋之凌留在身边,没想到,小日子过得美滋滋的。再见面,太子爷眼尾猩红把我逼到墙角。「秋秋,我不要千亿家产,我只要你。」我摸了摸微微隆起的小腹,嗤笑一声:「你们,我都不要了。」...
《捡来的太子爷,不及忠犬保镖香》,是作者大大“佚名”近日来异常火爆的一部高分佳作,故事里的主要描写对象是邱秋宋之凌。小说精彩内容概述:宋之凌会给我买棉花糖,也会替我捡走头发上的落叶。他还会修水龙头,把浴室的窗户用遮光帘挡起来。陈婶问我,是不是喜欢宋之凌?我不知道什么是喜欢。总觉得,喜欢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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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之凌突然说道。
我关了手机,埋头继续吃饭。
「挺好的,我祝福他们。」
从这一刻开始,我已经彻底把霍堔放下了。
夜市的生意,越来越好。
我和宋之凌更是形影不离,日夜都黏在一起。
白天从批发市场回来,我们会一起带旺财去公园。
宋之凌会给我买棉花糖,也会替我捡走头发上的落叶。
他还会修水龙头,把浴室的窗户用遮光帘挡起来。
陈婶问我,是不是喜欢宋之凌?
我不知道什么是喜欢。
总觉得,喜欢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
有时候,宋之凌会突然消失几个小时。
又或者躲在院子的角落里,偷偷打电话。
这些都不重要,我们在一起很快乐、很幸福,那便足够。
周末这天出摊,回来的时候下起了暴雨。
宋之凌带着我在商店门口避雨。
他把我整个人搂在怀里,脱掉外套给我披上。
所有的风雨,绕过宋之凌,没有让我沾湿半分。
我抬眸傻傻地看着他。
这一刻,胸口就像有一只小鹿儿在乱撞,心跳很快。
宋之凌没有霍堔长得好看,五官凌厉,不笑的时候其实挺凶的。
可他给我一种说不出来的安全感。
我好像,终于有了家的感觉。
于是我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踮起脚,亲了一下宋之凌的唇瓣。
他的唇很凉,却很软。
身上有淡淡的烟草味,却很好闻。
我的脸红如熟透的虾子,结结巴巴说道:「对……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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